院属各行政班级、相关辅导员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根据团中央工作安排及校团委《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项目评选小组。
顾 问:曾玉华 陈爱永 王增赟
组 长:马青梅
副组长:吉先菊
成 员:毕 倩 陈晓娇 袁伟杰 罗辉庭 段十怡 王思思 陈思涵 邓 帅 黎 洁 彭文娟 张梦君 姜丽鑫 朱诗怡
本项工作具体由分团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三、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由各省级团委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推荐产生)。
四、报送原则
每位辅导员老师在所带班级最多推选1名候选人(不符合条件可以不报),采取差额评选原则由学院项目评选小组进行评选,最终学院择优推报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团委。
五、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做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报名表(附件2)、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家庭情况说明表(没有可不提交)、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相关宣传材料等。
2.报送时间:请各辅导员老师审核推选后,将所推选的1名候选人的电子版材料于4月14日(星期五)10:00前,打包压缩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陈思涵邮箱728845303@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纸质版材料须于4月14日(星期五)前交至院团委书记吉老师处。过时视为放弃。
3.命名要求:所有电子稿以“班级+姓名+具体材料名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进行命名,压缩包以“班级+姓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命名。
附件1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项目说明书.docx
附件2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附件3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docx
新葡的京集团8814团委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