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全院教职工,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媒体中心:
根据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湘青基[2022]26号《关于开展第十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函》及校团委《关于开展2022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新葡的京官网学生参加2022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2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是第二十五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之高校第十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重点实施项目之一。本次活动旨在通过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从而依靠榜样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项目评选小组。
顾 问:曾玉华 李静 王增赟
组 长:马青梅
副组长:吉先菊
成 员:毕 倩 陈晓娇 袁伟杰 罗辉庭 段十怡 王思思 张锦慧 陈思涵 邓 帅 黎 洁 彭文娟 张梦君 姜丽鑫 朱诗怡
本项工作具体由分团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奖项设置
新葡的京集团8814“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共设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具体奖项及说明如下: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在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有高水平的社会调查研究成果,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长期深入基层,为当地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并产生良好社会反响的个人或团体(至少满足其中一项,其中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逆境中成长成才,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并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或团体。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参加(组织)公益爱心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在团结互助、拾金不昧、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环境保护等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在志愿奉献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模范作用。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在学术科技竞赛方面成绩突出的个人、团体(在国家级、省级“挑战杯”等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该奖项不参与现场投票,由学校组委会成立的专家评委会单独评定。
四、参评对象
1.新葡的京集团8814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由他们组成的本校团体(包括社团)。
2.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现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院申报项目原则上累计不多于2项,校级学生组织申报项目原则上累计不多于2项,个人申报需提供个人成绩单。
4.申报者为团体的,须有固定的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成立时间达两年以上,且团体成员应均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团队所获荣誉需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在读期间所获,需提供团体成员相关信息(见附件2)。
五、活动流程和时间安排
1.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流程、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本项目,学校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2.活动进程
(1)前期准备(2022年9月30--10月6日)
成立本次活动组委会,下发通知。
(2)候选人的产生(2022年10月6日—10月14日)
参评个人需填报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个人成绩单;参评团体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及团体成员信息表(见附件2),交各学院团委初选推报(校级学生组织由校团委组织初选推报)。
(3)候选人资格审查(2022年10月中旬)
学校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依照参评标准评定出入围候选人,并保证入围候选人与奖项设置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参与投票评选。
(4)综合评定(2022年10月下旬)
投票评选分三轮:第一轮为网络投票,投票得分占比10%,具体投票时间和方法另行公布;第二轮为班级代表投票,要求候选人的表决投票必须过半,投票得分占比30%(待校团委对入围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第三轮为评委会投票,评委会由活动组委会负责邀请,成立评委库,在决赛前一天,评委的产生由活动组委会从评委库中进行抽取,评委库与实际评委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投票得分占比60%。综合以上投票总分决选出最后获奖人(团队)。
(5)学校公示(2022年11月上旬)
学校组委会对获奖名单及事迹简介公示一周,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
(6)颁奖典礼(2022年11月中旬)
学校组委会将于11月中旬组织颁奖典礼。
(7)总结评估(2022年11月末)
活动组委会对本次活动实施全过程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撰写活动实施评估报告,活动结束两周内向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提交。
六、其他事项
凡两年之内获评过“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某一奖项的个人或团体,今年不再重复参评同一奖项;凡2021年获评过“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奖项的个人或团体,今年不再参评任何奖项。
七、材料提交方式
各班级需在10月13日10: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所有附件及佐证材料交至分团委办公室曾灿处,电子档发送至分团委办公室曾灿邮箱(3100897984@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申报表(附件)事迹简介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另需附3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
联系人:吉老师;联系方式:0731-88227990。
附件: “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申报表.docx
新葡的京集团8814团委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